处于高发期,要想遏制腐败,取得反腐败斗争阶段性成果,其根本的出路,一是教育,二是惩处,而严肃查处大案要案是取信于民,增强人民群众反腐败斗争信心的有效途径。注重办案效果,充分发挥查办案件反腐败治本功能。在这方面我们重点做好结合文章,一是将查办案件与党风廉政宣教相结合。每查一案,分析、剖析,找出产生的主客观原因,进行典型通报,力求达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二是将查办案件与建立健全制度相结合。从案件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中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完善制度,堵塞露洞,规范行为。三是将查办案件与监督工作相结合。对案件中发现的监督薄弱环节,予以加强。四是将查办案件与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通过主题教育、典型教育、警示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五是将查办案件与党风廉政责任制相结合。落实责任,分清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强化廉政责任意识。针对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采取有效措施。一是针对农村建立健全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当前农村基层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应放在五个方面:进一步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和内容;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和发挥群众的积极监督作用。二是针对农村严格财务管理,抓好监督管理。1、不断完善实施农村财务制度,严把收入关、支出关和现金关。2、试行会计委派制度。3、充分发挥经管站的监督管理职能,逐步对村主要干部实行离任审计,重点审计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完善制度,推进查办案件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我区发案特点,要从源头上有效治理和防止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重点是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狠抓落实,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充分发挥制度的管理效能。真正做到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查办案件规范化、标准化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严格管理,加强办案队伍的自身建设。切实提高队伍素质,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加强办案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