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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民营企业税收筹划的策略研究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51KB

文档介绍
同筹资渠道的税收负担也不一样。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借款利息支出在计算所得税时可在规定范围内作为一项费用扣除,而股息支出只能在税后利润列支,如果仅从节税的角度考虑,企业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和企业间相互拆借优于向社会筹资和白我积累资金。但是,税法对企业利息支岀的计税扣除一般都有限制性规定,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出在计算应税所得时,可据实扣除;而向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利息支岀,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部分,准予扣除,因此,企业在进行筹资决策时,应对不同的筹资组合进行比较,分析,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确定一个能达到减少税收目的的筹资组合。(四)企业经营的税收筹划经营政策的选择税收筹划以会计准则与税收法律法规为基础,而这些法律法规给予了企业很大的选择空间,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可以以税收筹划的理念为指导,恰当地选择企业经营屮的会计处理政策。以不同的会计政策进行核算,所产生的收人、费用、利润是不同的。虽然我国税务机关在征税时是按税法来核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但只要税收政策规定有一定的模糊性,企业经营政策就有一定的选择余地。比如,在企业经营情况良好,预期盈利较多时,以税收筹划指导的经营政策就是:对固定资产缩短折旧年限,对无形资产、待摊费用缩短摊销期,计提坏账准备等。企业经营方式的选择(1)?企业初创经营方式的选择。对于初创且享受限期减免所得税的企业,可以充分运用免税或减税期进行税收筹划。国家为鼓励在一些特定地区或行业开办新企业,一般规定新企业在获利初期享受限期减免税优惠。而在止常情况下,由于企业初创,产品市场占有率相对较低,获利初期的利润水平也较低。因此,减免企业所得税给企业带来的真正税收利益也相对较少。为了充分享有初创期减免税的优惠,可以通过适当控制投产初期产量及增大广告费用等方式,在提高企业知名度的同时,推迟获利年度,获取更大的节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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