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仅须提供其身份证);3、投标人餐饮服务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说明:1.上述资格条件均为必备资质,投标时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2.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审核后退回。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2份,其中1份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另外1份须与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随身携带,开标现场核验。10投标报价1.本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元/月)(最终结算按实际服务期限据实结算)2.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的服务期限及暂定人数进行报价。此报价仅作为本项目评审及报价分值计算的依据。签订合同时,以所报单价作为合同计价的依据,以实际服务期限和人数为准确定合同总金额。3、投标报价中应包含员工工资、保险、工装、住宿、体检、劳动保障、管理费、相关税费及其它费等。4、投标人必须针对本次招标的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允许拆分,招标方不接受(将拒绝)只对部分服务或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11服务期限1、厂内餐厅为24个月(2015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2、技改现场临时餐厅服务期拟定为2年(24个月),服务开始日期、结束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按月结算业务费。12招标人书面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截止之日15天前13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投标人将所需澄清的问题以邮件形式发送到以下电子信箱地址,原件送达到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设备招标一处。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并发给各投标人。联系人:张坤电话:029-85398606,传真:029-82309882邮箱:kk-kelly@14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截止时间:2015年9月7日9时30分递交地点:陕西省政务大厅四层第一会议室15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