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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管理制度汇编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42 |  大小:78KB

文档介绍
括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审图报告等基建手续,如有短缺,应立即发整改或停工的书面通知单,并书面上报站领导;监督员不得隐瞒情况,否则追究其责任。2、五日内完成监督计划。监督计划应具体,具有针对性。计划完成后,由站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3、核查工程质保体系的建立情况、施工人员的配备情况、进场机械设备的年检情况、主要审查各种质量制度是否完善,是否配备专职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预算员、资料员,各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项目经理与中标项目经理是否一致;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是否经过年检并合格。对质量制度不完善、体系不健全的工程应书面通知其整改或停工整顿。实施监督计划,对受监工程监督到位,按标准化程序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对抽查工程承担监督责任。4、对巡回检查受监工程中出现危及工程质量的问题,填写工程质量检查记录单,建议及时处理。按规定认真记载质量监督手册和监督记录。5、对工程实体进行检查:参加验槽、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包括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重点检查工程有无影响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并做出监督结论。对隐蔽工程进行抽查:6、应对模板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工程、砌体工程、幕墙工程、防水工程等隐蔽工程进行抽查,做好抽查记录。监督员对同一单位工程的抽查次数应根据工程的结构特点、复杂情况而定,但不得少于五次。对所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处理,对一些重大问题,应上报站领导进行处理。7、通过日常监督检查,监督员应清楚的了解受监工程的质量状况,对施工管理水平低、施工质量差的工程及时进行整顿,对出现问题后屡教不改的工程,及时上报监督站处理。如果监督员巡查或各级大检查查出受监工程质量低劣,而此前负责监督该项目的监督员未进行有效的处理且未上报站领导,则认为在该工程上监督员工作失职,监督站将对其处分、暂停其监督工作,情节严重者调离监督岗位。对工程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进行监督,并作出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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