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满后经甲方、物业验收合格15个工作日内付清。乙方请款前须向甲方提交真实有效的工程发票。七、工程变更第16条工程设计变更16.1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不得擅自修改。16.2甲方有权对图纸进行变更,但须在乙方施工前三天通知乙方。符合施工规范及施工手续的乙方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符合施工规范及施工手续的,乙方有权拒绝施工。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甲方签字盖章认可后,乙方才能按图进行施工。16.3乙方如需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及设计单位同意。16.4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及时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或甲方)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实施。16.5乙方未及时发现施工图中的错漏而导致返工窝工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而工期不予顺延。16.6乙方施工质量问题或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6.7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双方必须在10天内办理完签证手续,其中一份原件交甲方备案。签证手续不完整的,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签证手续不能补办。16.8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的计价原则:①如与合同清单一致的工程项目清单应参照合同价格;②与合同清单不一致的工程项目清单则由双方协商确定。第17条其它变更17.1甲乙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第18条违约责任18.1甲方不按期拨付工程款,从逾期10天次日起。每逾期一天,向乙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直至结清之日,停工期间的窝工和其他损失按实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18.2乙方不完成相关的文明施工项目,结算时扣除相应项目的费用,文明设施费按总造价的2%计。18.3本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如达不到者,甲方可按合同总价的5%处罚乙方,乙方还应承担甲方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