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请其他单位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Р ⑺、在本工程移交给供电部门管理之后(含二年保修期),产品如有非人为因素损坏的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责。Р ⑻、乙方保证当地供电部门不再向甲方收取与配电施工工程有关的任何费用,否则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Р 九、违约责任Р 1、乙方未严格按合同约定供货、安装、验收、送电,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对于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Р 2、乙方必须保证由其提供的所有配电设备及相关材料符合法定和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否则甲方根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追究乙方产品质量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当于本合同总造价的 10% 的违约责任;Р 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如逾期支付,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Р 4、如乙方在送电后一个月内没有办理直供电手续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相当于结算总造价百分之三损失费用。Р 十、本10KV高供电专线及高低变配电供电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前,乙方须交给甲方履约担保金额每期为 10万元,作为质量、安全、工期的保证金;待该工程每期完成并验收合格,质量、安全、工期符合要求后,全额返还该保证金(不计息)给乙方。Р 十一、其他Р 1、***二期、三期的一户一表配电工程(公变及其它专变配电工程)视土建工程的再进度安排施工日期;Р 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5Р 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 3、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Р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双方履行完各项合同条款后自行失效。Р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Р 甲方代表或代理人:Р 合同签订日期:Р 6 年月日乙方代表或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