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建筑企业信用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38 |  大小:274KB

文档介绍
行样板引路制度,示范作用明显的;加2分。三年安全文明施工20分1.获国家AAA级安全文明诚信工地等国家级、省、市、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分别加4分、3分、1分;2.在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获得表彰表扬的,部级、省级、市级分别加3分、2分、1分;3.获国家、省、市级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二年附表2:建筑施工企业单个项目良好行为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建筑市场含招投标、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行为)附表3:建筑施工企业单个项目不良行为评分内容和评分标准(建筑市场含招投标)评价指标计分标准评价有效期评价内容评价子项评价指标分值企业项目信用分单个项目不良行为(扣分)建筑市场(含招投标)20分1.利用向发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提供回扣或者给予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承揽的,扣5分;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扣5分;3.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扣5分;4.项目部未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各项职责的扣5分;5.工程关键岗位未按照已中标的投标文件或合同载明的人员到岗的扣3分;6.超越资质承包工程的,扣10分;7.无资质承包工程的,扣20分;8.分包没有进行资质审查的,扣2分;9.现场管理机构不健全,以包代管的,扣6分;10.项目经理长期不到岗或实行考勤的项目班子、项目经理不合格的,扣10分;11.擅自变更关键岗位人员,扣4分;12.建造师在非注册单位执业或超执业范围执业,扣4分;13.未对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造成劳资纠纷的,扣3分;14.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分包工程款或工资款,扣4分;15.非建设方原因,施工企业单方面中止履行建设项目施工合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二年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