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7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火灾保险和公众责任保险。第二十五条公安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证件,可以进入厂房、车间、仓库等生产经营场所以及其他需要进入的场所;火灾发生后进行调查时,可以查阅、复制有关的发票、帐册、凭证、文件、业务函电和收集其他证明资料,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第二十六条违反《消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一、第二项、第四十二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第二十七条违反《消防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第二十八条违反《消防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第二十九条违反《消防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对个人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额为1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第三十条违反《消防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第三十一条违反《消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第三十二条违反《消防法》第五十条规定处以罚款的,对个人罚款额为2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额为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第三十三条依照本办法实施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消防机构裁决。第三十四条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供水、供气、供电等企业,重要的基建工程、交通、邮电通信枢纽,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停产停业必须报当地人民政府,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在七天内作出决定,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