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提供资料进行审核核。粮食局负责年检工作人员员与统计工作人员积极配合,,按照分工依法对经营者报送送的年检材料,尤其是企业““粮食收支平衡统计台账”的的记录完整情况和统计报表的的报送情况进行审核,对在粮粮食统计台账、报表中存在的的问题,及时指出问题所在并并予指导。Р三、政策执行情情况Р自《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例》颁布实施以来,为规范企企业粮食收购行为,维护售粮粮农民利益,我县从事粮食收收购符合条件的经营企业都取取得了粮食收购资格。通过几几年来的宣传教育,粮食收购购者能认真执行《粮食流通管管理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知法守法、诚信经营意识明明显增强,政策水平有了很大大提高。一是收购粮食的企业业都具备粮食收购资格:二是是《粮食收购许可证》所登记记的内容没有重大变化:三是是在核查中,没有发现《粮食食收购许可证》有涂改、倒卖卖、出借的行为:四是粮食收收购者在收购过程中能自觉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粮食收购购政策,严格质量标准和收购购价格,依质论价,不打白条条,不拖欠,及时支付售粮款款,没有委托代购、代缴任何何税费等行为。在一年来的监监督检查中没有发现群众举报报等违法违规行为。Р四、存存在问题Р通过逐年开展《粮粮食收购许可证》年检工作,,各粮食经营企业对国家有关关法律法规、政策规章认识有有了进一步提高,促进了企业业对经营统计台账、报表等工工作的积极性,对粮食流通监监督检查工作的认同度不断增增强,为更好地开展粮食流通通监管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础。但也存在个别问题,主要要表现在:一是办理《粮食收收购许可证》之初,办理“门门槛”过低,造成个别企业虽虽然持证,但是有一些需要具具备的条件仍然未能达到。二二是粮食统计台账记录不规范范、报表上报不及时。除少数数规模较大的企业有专业统计计外,多数企业为“家族式””经营,从业人员缺乏财务和和统计有关业务知识,填报的的统计报表数据质量低,给粮粮食统计工作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