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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互动机制的思考1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26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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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职责交叉,也保证了税收征管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建立信息反馈的共享机制税收征管中要建立税务稽查与纳税评估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协调、信息反馈工作机制。做到税务稽查与纳税评估信息共享,纳税申报资料、税收管理资料、税收稽查资料在各部门之间相互传递,使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置于监控之下。要进一步理顺、规范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主要环节之间的流程关系,充分运用税收分析、税源监控的积极成果,减少纳税评估对象选择随意性,防止查评混同、以评代查等现象。同时为防止和避免多头评估、多头检查和重复检查,要建立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征管部门和稽查局联席会议,加强信息交流、情报交换,最大限度地提高信息共享度。征管部门在纳税评估中发现应移交的立案查处的案件要及时传递给稽查部门,稽查部门也应将在稽查中查补税款处理情况及发现的征管薄弱环节及时反馈给征管部门,并向征管部门提出管理建议和措施,使征管查之间真正形成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管理链条,成为税收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有机整体。(四)提高一线干部的业务水平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做好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的必要前提。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性工作,要求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人员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要全方位、大容量、多角度地搜索和掌握,依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及自身综合知识和素质,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保证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的质量。对此要充分认识培养复合型、能适应复杂工作环境的税务干部队伍的紧迫性。通过各种形式强化干部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提高工作技能和操作水平,真正把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精通税收政策、熟悉财务知识,了解经营管理,会查账、懂政策的税务人员充实到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岗位上来,提高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工作水平。----------THEEND,THEREISNOTXTFOLLO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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