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包装成旅游产品供应给广大旅游者。(七)开发与保护相结合民族地区能对旅游者具有相当吸引力的重要原因,就是有层次丰富、形态多样的少数民族特色民俗风情。如果这些民族习俗和生活方式走样变形、淡化削弱,既可能是一种民族文化的消失,也可能是一种旅游资源的消失。为此,应有相应的措施和对策:其一,应把各地、各民族的各种民俗风情通过文字、音像、实物等手段进行分类整理保存,对即将消失的更需加以保护,并把其民风民俗转变成旅游资源的部份加以开发利用。其二,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民俗文化,大力推进民族地区民俗旅游业的发展。抢救和保护民俗文化不是将它放进博物馆中藏起来,最有效的抢救和保护是开发和利用。通过多种形式把民俗文化转变为旅游资源,这是发展地方经济,弘扬民族文化,实现脱贫致富和可持续发展的较好方法。其三,坚持当地居民参与旅游开发与经营的全过程,使他们意识到本地传统民俗文化的价值,促使他们自觉地去保留、传承和弘扬自己的民俗文化,而不是盲目地接受外来的文化。这样,不仅可以增强他们的商品意识,调动当地居民发展旅游业的积极性,而且也是一种抑制传统民俗文化被弱化的有效方法。这种以保持本地民俗风情为主要目的,当地居民参加经营的相对封闭性措施,既能防止民俗文化被弱化、庸俗化或商品化,体现民族地区民俗风情旅游真正的民族味、乡土性、朴实感,又能造成当地文化、经济以及社会诸方面的相对神秘性,来刺激旅客旅游动机的产生,带来更多的客源,避免短期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使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实现民族地区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如前所述,民族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有其特殊性,在制定民族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规划时,要认真分析旅游对当地少数民族社会文化产生的正面与负面的影响,重视文化方面的演变和主客之间文化碰撞所引起的各种社会现象,并在此基础上寻求相应的保护方法和开发措施,使规划具有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实现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旅游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