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维保人员。三、处罚方法:现金处罚、辞退开除。(一)工作规范项:(以公司人员抽检,单次单项为标准处罚)每项现金处罚10元。1)、未按公司要求属实仔细完整填写《派工单》。2)、所负责区域内轿厢未张贴《安全检验合格证》《乘客须知》。3)、根据本制度第四项《维保章程》规定,违反一项者接收处罚。4)、未填写《维修保养现场记录表》5)、维保期间未挂维保停用牌。6)、维保时未佩戴工作证。四:现金处罚:。(二)纪律项: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50.00元,由公司出具罚款单。1).电话未按要求保证24小时畅通。2).紧急维修未按要求时间到达。3).未按要求完成维保工作。4).未按要求完成值班任务。5).同一事件,两次口头警告者。6).未按公司要求使用文明礼貌用语。7).不随身携带工具包,造成延误维保、急修工作。8).接收其他公司电梯时,未进行交接,未进行限速器试验等。(三)严重违纪类处罚:每发现一次,处罚当事人100.00元现金罚款,由公司出具罚款单。1)、拒绝执行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或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工作者。2)、玩忽职守、违章操作,走形式,不按照维保章程进行维保。3)、无故缺勤空岗。4)、行为或语言顶撞乘客及甲方人员。5)、因工作不负责导致设备损坏并造成经济损失者,由本人承担相应损失。(四)辞退开除: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辞退开除。1)、连续受到甲方投诉且屡教不改者。2)、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3)、利用工作便利谋取个人私利人员。4)、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5)、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6)、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7)、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8)、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注:罚金公开,年底奖励给优秀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