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不构成治安处罚的,由公安机关进行训诫,实施严格的教育管束,确保重点人员不越级非访和集体访。(三)?对区以上交办的信访案件以及本部门排查出的重点信访案件,及时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措施,明确办结时限和工作要求,因案施策,综合调处,限期办结。对区以上交办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必须达到100%,对已经结案的问题定期开展回访工作,做好信访对象的思想稳定工作,坚决防止反弹。三、具体措施(一)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为了确保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成立以局长李国廷为组长,副局长李群芳、安置协调办主任陈林、班子成员陈元飞为副组长,局各部室部长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收部,负责创建日常工作。各部室按各自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坚持抓基层、重排查、保稳定的原则,通过深入基层、深入一线上门服务、谈心交流等形式,切实做好群众的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为创建“三无”单位奠定坚实基础。(二)加强信访网络建设。组织局机关各部室以“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心系群众”为宗旨,坚持抓基层,打基础,重排查,抓稳控,确定法制宣传内容,积极开展为民便民法律政策服务,切实做好群众纠纷调解,帮助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群众在创建中学法用法,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渗透力,为创建“三无”单位奠定基础。(三)建立摸排化解台帐。按照《领导干部信访值周安排》,对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排查,及时化解各类苗头性事件,认真查办每一个上访案件,切实做到小事不出单位,难事、大事不出区,案结事了,确保我局创建“信访三无”工作一举达标。(四)大力开展宣传。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坚持宣传内容上的实用性、方式方法上的多样性、工作安排上的灵活性,结合“三月法制宣传”,政风行风测评宣传等活动,积极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做好群众纠纷调解,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渗透力,为创建“三无”单位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