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已经确认的承诺和条款(即使是不该发生的差错),更不得撤回投标书。否则按违约处理,业主可立即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递交的投标书进行适当修改和补充,投标书的修改补充函应按规定进行密封并加盖章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全权代表印章(签字),递交至投标需知前附表所指定地点。投标截止后递交的补充修改或声明一概不予受理。第四章开标一、开标、招标单位将于2013年1月24日时分在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平南大街号市民之家三楼号室开标。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交易员应随带本人身份证,交易员尚应随带区交易中心核发的余杭区投标企业卡及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附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书供投标人参考),并对项目实行指纹刷卡签到,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投标单位提交的已通过资格审查的项目总监也必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以投标无效处理。、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总监资格证书、总监职称证书、总监业绩等原件资料及原件目录清单。代理公司派人收取各投标单位原件时,应按目录清单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签收。投标单位将原件资料递交至代理公司后,招标代理人负有保管的责任。、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当众宣读评标原则、评标办法,核查招标文件的完整性,文件的签署以及是否按顺序编制,但按规定提交撤回通知及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启封。、开标顺序按各投标人报送的投标文件时间先后的逆顺序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作自动弃权。二、开标时无效标的确认在开标前,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⑴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⑵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⑶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