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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 变更 登记表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 |  大小:40KB

文档介绍
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变更)登记表Р填报人: 填报日期: 年月日Р登记类型Р□参保登记□变更登记Р总承包企业全称(章)Р在杭缴费单位Р组织机构代码Р社会保险登记证号Р杭州市税务Р登记单位名称Р杭州市Р税务登记证号Р工程项目名称Р工程项目地址Р邮政编码Р项目经理(负责人)Р Р联系电话Р经办人Р移动电话Р固定电话Р工程项目开户银行Р工程项目开户银行户名Р银行帐号Р Р工程期限Р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日历天Р工程延长期限Р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延长日历天Р工程总造价Р 亿仟佰拾万仟佰拾元角分整¥: 元Р Р社保Р经办Р机构Р意见Р经审核,你单位符合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登记的有关规定,予以受理。Р 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章) 经办人:Р 年月日Р 说明:Р1、确定登记类型并在对应的方框内打“√”。Р2、总承包企业申报此表时,需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社保机构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①建筑施工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供在杭的缴费单位地税税务登记证;②建设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④已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应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Р3、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地址,须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上的名称和地址相一致。Р表中内容如有变更,请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应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Р5、新开工的建设工程项目,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工程开工之日起10日内凭《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以纸质及电子文档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增减花名册》。Р6、本表一式两份,盖章有效,社保经办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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