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防尘、防毒口罩、面具)及其他特殊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由各风电场提出申请,各分公司综合管理部审核,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各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购买、发放和登记。4.3.3负责特殊劳保用品的质量检验,并监督员工正确使用。4.4各风电场、基建项目4.4.1负责提出购买申请、保管、发放、使用等工作。4.4.2使用单位应确定专人保管共用劳动保护用品,做好登记、回收和更换工作。5管理内容与方法5.1发放范围、原则5.1.1劳保用品是发给直接参加生产劳动(或工作)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及其它需要劳保用品的工作人员。5.1.2按规定聘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应按同工种、同劳动条件、同保护的原则,发放与正式员工同等的劳保用品。5.1.3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要本着节约的原则,坚持发新交旧的制度(其中不包括规定的消耗用品)。5.1.4根据不同的工种岗位,不同的工作环境,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5.2计划、采购、调整5.2.1工作服分为公司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服装与现场操作人员服装两类。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总部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服装制作。根据工作服发放标准,提出不少于三家符合条件的厂商,报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制作。5.2.2各分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分公司本部及归属管理的各风电场、基建项目负责人服装制作。根据工作服发放标准,提出不少于三家符合条件的厂商,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由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制作。5.2.3现场操作人员服装由分公司统一数量和号段报新能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由集团公司统一制作并下发至各分公司,分公司质量检验合格后下发至各风电场、基建项目,备用服装由各分公司管理。5.2.4各分公司根据公司享受劳动防护用品的各工种人数,按公司制定的发放标准提出年度劳保费用计划并负责采购。如计划确实需要变动,需经有关部门协商,报主管领导批准后调整;如数量或金额较大的必须报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