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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的社会责任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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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社会公共利益是指社会大众的利益,“人类的生存是个人生存的基础和前提,个人的生存利益只有通过全人类的生存利益的实现才能实现。“③那社会公共利益如何界定?社会公共利益难以界定一方面是由于公共利益的受益对象即享有公共利益者的范围难以确定。有学者曾经提出一定地域内的大多数人的利益足以形成公共利益,但这实际上是把公共利益局限于一定的范围内。另一方面还因为公共利益具有流动性,不同时代,公共利益的内容必然存在很大的区别。四、确立经济法社会本位的现实意义经济法是为了解决市场失灵的问题而产生的,同吋,在解决政府失灵的过程中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因此,我们可以说经济法存在的独特价值在于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国家制定经济法最直接的目的在于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解决两个失灵是经济法的宗旨所在,也是社会本位原则的宗旨所在。综上所述,经济法以社会本位为价值取向,属于社会法,是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制定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正义、交易公平、宏观效率和公共福利。“经济法正是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通过对社会整体利益和社会个体利益的协调,来达到发展社会的目的。”④经济法是以社会本位为原则,侧重于从社会整体角度来协调和处理个体和社会的关系,注重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在效率问题上同时注意个体、团体、社会乃至全人类的效率和利益,眼前、长远乃至子孙后代的效率和利益;在秩序问题上同吋兼顾个体自由、权利与他人的自由、权利,以及与社会的正常运行发展之间的关系。一言以蔽之,现代经济法是社会木位的法。①李昌麒,经济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o第61-62页。②漆多俊,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56页。③刘福林,宋文新.价值观的革命:可持续发展的价值取向卩]・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99(2).58-65④刘文华,中国经济法的基本理论纲要(J)。江西财经大学学才良,2001,(2)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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