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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业务手册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21 |  大小:353KB

文档介绍
检查(一)书面检查.检查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条上级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岗位职责和权限分工省局对各个州(市)局审查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具体实施注册在本行政区域内的获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认定的企业和个人的情况填报,并进行审查。定期审阅监管责任对象的情况,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出现风险或其他重大异常情况要形成书面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检查承担机构县住建局规划管理股.检查人员条件()是持有有效执法证的主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也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检查。()对企业和个人申请项目情况内容了解。.检查对象确定标准取得《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认定》的本县设计单位。.检查时间申请人在申请时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查.归档期限实时归档。(二)投诉举报①本机关应建立健全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行政审批事项活动的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或者信箱,落实受理或者处理的责任人员,应为举报人、投诉人保密;②对个人或组织的投诉举报,本机关应登记受理,并依法及时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问题属实的,应依法作出处理,并在结案之日起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投诉人处理结果;举报和投诉反映的问题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监督机关应向举报人、投诉人书面说明有关情况;③投诉人、举报人要求查阅处理结果的,应允许。附件(一)表单及文书.《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认定》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现场踏勘记录表.《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认定》申请表.行政许可证件送达回执表单及文书附件:西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补充材料告知书:你(户单位公司)提出的有关办理的申请,经审查,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需作如下补充,并将申请材料全部退还,待材料补充齐全后一并提交方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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