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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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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售、收购25公斤以下或一次销售、收购25公斤以上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至倍的罚款。未经批准在天然水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天然水域鱼类资源的人工增殖放流,由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未经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天然水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未经批准在天然水域进行人工增殖放流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放流数量小于尾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放流数量尾以上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放流物种为外来物种,数量较小,对本地鱼类资源有破坏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放流物种为外来物种,数量较大,对本地鱼类资源有严重破坏的处元以上元以下罚款。水下工程作业对渔业资源有影响其影评未征求渔业部门意见,所采取补救措施未征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及未依法采取渔业资源保护措施《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可并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第二十九条:在水生动物洄游通道建闸、筑坝或其他水下工程作业,对渔业资源有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建造过鱼设施、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站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征求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应征得县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的责令报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审批,可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采取补救措施未征求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责令报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审批,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后,不按要求落实补救措施的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处万元以上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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