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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35)》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1928KB

文档介绍
,消防设施21处等。八、建立专项规划动态调整机制(1)数据库的动态调整。专项规划的数据库将建立半年一次的动态调整机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每年的6月及12月对标图建库更新并公示。(2)近期重点地区的动态调整。由于省市重大政策调整或重大设施、重大项目落地所带来的近期重点区域的变化,应在专项规划中及时调整,并同步调整重点地区更新指引。(3)与重大规划的动态调校。专项规划应与省、市重大规划进行动态调校,因粤港澳大湾区重大规划,佛山市一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所出现的变化,专项规划应及时审视,动态调校。九、加强与控规改革创新的衔接(1)编制内容上的衔接。一方面,城市更新单元范围的划定要以街坊为重要依据,原则上更新单元的范围应在街坊范围内,涉及到的规划指标在街坊范围内平衡;另一方面,加强更新单元实施的分期特征与街坊总量平衡的衔接,单个项目或分期实施应在城市更新计划的前期研究报告中进行科学的总量平衡研究。(2)管理和审批上的衔接。一是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原则上应以已批控规为依据,没有已批控规的不得启动更新单元规划的编制;二是已批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可以替代已批控规或地块开发细则,是项目建设和管理出具行政许可的依据;三是审批方面,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不涉及调整控规或仅是技术修正的,由区政府批准;涉及到局部调整的需要市国土规划局审核,规委会审议通过后,由市政府批准;涉及到控规修编的,必须先完成控规修编程序,再以修编后的控规为依据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3)加强与控规改革创新的衔接。佛山市控规改革创新成果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此之前没有以街坊为基本单位的控规,城市更新单元应认定其为地块开发细则;已按照控规改革创新成果编制或已完成旧版控规转译的,城市更新单元视其为控规,针对不同层次的“控规”,在编制成果及管理要求上也应与控规改革创新的要求相一致。附图:图1:城市更新对象空间分布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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