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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基本建设项目收费一览表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20 |  大小:255KB

文档介绍
务教育用房,除第四类以外的财政全额预算单位办公、业务用房(执行标准)3.幼儿园、高中、职业教育、高校教育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医院办公、诊疗用房(执行标准)4.房地产开发项目(含配套用房);经营性用房以及前四类未规定的其他项目(执行标准)4土地使用权抵押代理收费土地使用者市土地市场交易中心鄂价房服〔2008〕105号按土地交易服务费的30%收取保障性住房免收(商业部分按政策标准执收);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按政策标准的50%执收抵押土地按政策标准执收抵押土地按政策标准执收按政策标准执收5建筑物放线测绘收费(规划)建设单位规划测绘院鄂价房服〔2007〕77号;荆价房服〔2007〕76号;荆办发〔2011〕19号按照1816元/件收取保障性住房免收(商业部分按政策标准执收);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按政策标准的50%执收按政策标准的50%执收按政策标准的50%执收按政策标准执收6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技术服务费施工单位市安监站荆价房服〔2007〕158号;鄂价房服〔2007〕177号;鄂财综发〔2010〕53号按建筑工程建安工作量计取,收费标准1.5‰保障性住房免收(商业部分按政策标准执收);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按政策标准的50%执收按政策标准执收按政策标准执收按政策标准执收7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综合服务费建设单位市城建档案馆鄂价房服2004〕286号;荆价房服2006〕136号收费项目计算单位累进费率单位工程总造价100万元以下单位工程总造价2.8‰单位工程总造价100—300万元单位工程总造价2.5‰单位工程总造价300—500万元单位工程总造价2.1‰单位工程总造价500—800万元单位工程总造价1.8‰单位工程总造价800万元单位工程总造价1.5‰保障性住房免收(商业部分按政策标准执收);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按政策标准的50%执收按政策标准的50%执收按政策标准的50%执收按政策标准执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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