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不受《评奖项FI统计表》中的66项荣誉限制。四、教科研(占4%)1•教研能力:满分1分。市级兼职教研员1分;区级兼职教研员0.75分;校级教研组长、备课组长每年0.1分,最多不超过1分。各类情况交义,不重复记分。2•教科研课题:满分2分。立项:国家级0.5分,市0.35分,区级0.25分。(以立项证书、课题成员名单为准)阶段性成果:国家级1分,市级0.75分,区级0.5分。(以获奖证书及课题中的记录内容为准,不分等级)结题:国家级0.5分,市0.35分,区级0.25分。(以结题报告和结题证书为准)说明:(1)多个课题不重复记分,且课题内容要与中报学段、学科一致,不一致的各项得分减半。(2)子课题降一个级别给分。3•教学论文获奖、论文论著发表:满分1分。在区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交流会议上交流或评奖活动屮获奖的,与中报学段、学科一致的教学论文,有两篇及以上的给1分,有一篇的给0.5分。五、综合性评价(占6%)根据《评奖项目统计表》中66项荣誉未记分的获奖证书和其他荣誉证书及H常工作表现,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性评价办法,客观、公平、公正的评价教师的整体工作水平。说明:各单位综合性评价办法要以促进单位整体工作上水平为出发点,在广泛征求基层教师意见基础上,经教代会讨论通过、报教育局审批备案后,方可执行。整体说明:1•教育业绩、教学业绩和教科研中涉及评奖项目除特别说明〃不受《评奖项目统计表》中66项荣誉限制〃的,其余均以《评奖项目统计表》中的66项荣誉为准2•本细则中教龄年限和班主任年限是任教以来的年限;工作量、教学成绩高级为近5年以来,中级为近4年以来情况。其余均为任现职以来的业绩和年限。3•职教中心、成教中心、下伍旗职中参照执行,仅限将专业课教师的一些荣誉纳入本细则,具体项目不能更改。修改后的细则在广泛征求基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审批备案。2016年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