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评估,应当包括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两个方面,并应充分肯定他们为残疾儿童付出的劳动。19.幼儿园要认真落实教育局对随班就读教师的补贴办法,对表现突出的教师应当给予表彰。20.幼儿园应当为残疾儿童在校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对随班就读班级在教具、学具及教学设备等方面给予照顾和优先。21.幼儿园不得随意让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停学、停课或停止参加学校和班级的各项活动。十、教育22.幼儿园应当对残疾儿童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培养其良好的行为习惯,使其逐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同时要加强对普通学生的思想教育,以逐步形成普通学生与残疾儿童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良好园风和班风。23.随班就读班级领导教师应当指导残疾儿童正确使用助听器、助视器等辅助用具,并教育全体学生爱护这些用具。十一、教学24.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使用的教材一般与普通学生相同。特殊情况可对教材内容作适当调整。25.对视力、听力语言残疾儿童的教学一般要求于与普通学生相同。对轻度智力残疾儿童的教学要求适当降低。26.对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应当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制订和实施个别教育计划。教师应当采取多种形式方法,激发残疾儿童的学习兴趣,挖掘其学习潜力。在教授文化科学知识的同时,注重对残疾儿童进行适应社会生活能力的培养和心理、生理缺陷的矫正、补偿。27.备课:教案在教学目标、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中应该体现对残疾儿童的教学要求和特殊照顾。28.上课:注重健残兼顾,运用集体教学与个别教学相结合、伙伴教学、协作教学、分层教学的方法,促进残疾儿童积极主动地学习。十二、家教29.幼儿园和班级教师应当经常与家长联系,随时交流儿童情况,以取得家长配合和帮助。30.幼儿园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家长的培训,使其了解子女身心特点、学习情况及教育训练方法。本“细则”是对随班就读工作的基本要求,今后将作为对幼儿园随班就读工作的评估内容。XXXXX幼儿园2019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