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改变而可能致使交通、人流、乙方经营环境等状况发生变化,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应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如果乙方选择不终止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减少的营业损失和其他损失。14.在合同正常履行中,甲方保证通道畅通,乙方的雇员、客户、供应商可自由进入租赁场地。甲方如经营时间有所调整将另行通知乙方。15.(本条适用于没有抵押等其他第三方权利)甲方保证本场地并无任何抵押、质押、债权以及其他第三方权利。如因抵押、质押、债权及其它第三方权利而导致乙方无法合法使用该场地,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同时甲方须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15.(本条适用于有抵押等其他第三方权利)本场地有抵押、质押、债权以及其他第三方权利,甲方已出具抵押权人、质押权人、债权人及其它第三方权利人的同意出租函(见附件)。16.倘若因甲方违约或过失而造成本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甲方须支付乙方因此而造成的迁移费和其他费用。17.甲方同意在乙方进行通宵盘点或在营业结束后进货时提供必要的及必须的通道并保持畅通,甲方不得借此向乙方收取费用。18.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向场地所在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如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该登记,则乙方有权停止支付租金直至甲方完成备案登记。19.消防:19.1甲方必须提供完善及完好的消防固定设施。(如:消火栓、水喷淋、烟感报警器及强排烟设施。)19.2乙方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由甲方提供的消防固定设施有故障现象,将在第一时间通报至物业保安部门,甲方需在2小时内指派人员至现场察看,并保证在察看后4小时内予以修复,如消防设施的故障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甲方还应补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如有)。19.3甲方必须对乙方租赁场地内所属消防固定设施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及检测并给予乙方相关的记录),确保乙方在发生消防应急状况下能够正常使用。20.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