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给勘测人来回进出场费和调遣费。6.2由于勘测人原因造成勘测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勘测费用由勘测人承担。6.3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工程停建而终止合同或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勘测人未进行勘测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完成的工作量超过50%时,则应向勘测人支付预算额100%的勘测测费。6.4发包人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拨付勘测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测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6.5由于勘测人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日期)提交勘测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测费千分之 。6.6本合同签订后,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勘测人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发包人与勘测人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自发包人、勘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发包人、勘测人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发包人、勘测人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 份,发包人 份、勘测人 份。发包人名称: 勘测人名称:(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住 所: 住 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