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的管理,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加强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广和应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要做到“人、财、物、规、时”(即管理人员、经费投入、设施设备、规章制度、时间保障)同时到位。3•要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二)建立健全“四项机制”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机制。各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制度,经常、全面、系统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区分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重大事故隐患及时上报省局和安全监管、消防部门。2•建立健全隐患分级监控治理机制。一般事故隐患,由基层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组织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由单位负责人制定方案,实施整改,并向省局、安全监管部门和消防、质监等部门报告。3•建立健全重大隐患政府挂牌督办机制。对一些危害程度高、整改难度大、整改时间较长,可能导致发生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或者重伤50人以上事故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以上,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依靠自身力量难以排除的,或者其他性质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事故隐患,要由政府实行挂牌督办。所有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必须明确责任领导、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加强监控,确保整改到位。对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要组织专家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并及时核销挂牌。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关键是从规章制度、机构、人员、培训教育、经费等各方面,形成良好的管理机制,包括责任状、责任制,岗位培训,所需设施设备、档案管理、应急救援体系、信息公示、责任追究等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