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离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的其他人员,设置警示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Р第十八条一般事故隐患整改完毕后,要有隐患所在单位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确认后,从隐患信息档案中核销。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要有公司负责人和技术人员验收后,从隐患信息中核销。Р第十九条对公司发包、出租的生产经营场所项目、场所、设备等,由负责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负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Р四、奖惩Р第二十条公司内全体员工发现事故隐患者,均有权向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查并予以处理。Р第二十一条对于发现、排除和报告事故隐患有功的人员,予以物质奖励和表彰。Р第二十二条对于事故隐患不按期治理或治理不彻底的单位(部门),按处理。Р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行。Р 年月日Р 公司Р隐患整改通知单Р :(部门)Р隐患所在部位Р隐患类别、等级Р检查发现情况Р整改意见Р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年月日Р请在年月日之前完成Р整改结果Р签名: 年月日Р注:整改结果须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交回安全部。Р部门Р发现时间Р检查人Р部位Р通知时间Р批准Р基本情况Р整改意见Р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存根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Р登记单位名称: 第页Р序号Р排查日期Р隐患概况Р所在部位Р隐患类别Р隐患等级Р整改措施Р投入资金Р整改责任人Р整改期限Р整改完成日期Р验收复查责任人Р注:本台帐由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登记。“隐患类别”按一般、重大填写;“隐患等级”分为一般、一级重大、二级重大、三级重大Р填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