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和禁止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规定的执行情况;四查对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及学生的预告通报制度。Р在排查安全隐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认真做好记录、记载,建立检查整改专卷,以备上级检查。 Р二○○九年二月二十日Р长沙市芙蓉区教育局安全隐患整改方案Р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各种不安全因素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度,希局属各单位遵照执行。Р一、每学年开学前,放寒暑假、节假日前,必须开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检查,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必须开展学生安全教育。Р二、各学校、二级机构每两周必须进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要及时以文字形式报告到相关部门,以便得到及时处理。Р 三、每学年基建科对校属各单位开展不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有问题需要整改的部门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门单位解决不了的上报到相关部门解决。Р四、后期服务公司对学校食堂、生活饮用水源的卫生情况,每周进行一次检查;对食堂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不得上岗。Р 五、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管理的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我局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加以实行。Р六、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管理部门必须及时提出整改计划、整改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同时整治完成后,要组织有关人员验收,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能投入使用。Р七、每次排查时,排查人员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须由有安全知识和排查能力的人担任。Р 八、在排查的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结论的问题应请有关部门或专家进行鉴定,以防事故发生。Р九、不认真严格执行此排查制度的,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Р十、此制度于2009年2月28日起实行。Р Р二○○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