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甲指分包的管理规定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25 |  大小:154KB

文档介绍
务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进入现场劳务作业人员严禁实名制卡片乱用、一卡多用,未实名制认证人员严禁使用其他人员卡片进入现场,如发现上述情况将对个人罚款200元,对劳务人员所属单位罚款2000-5000元。实名制卡片在经过安全教育后发放,每张卡片的押金为10元,劳务人员退场卡片交还后押金退还,如卡片丢失后需立即补办,押金不再退还。材料料具管理材料、料具进场必须征得总包单位生产主管同意后,方可进场,并必须在进场时与总包单位门卫做好登记备案工作,凡出场的材料、机具与进场登记不符或无总包单位开具出门条的,一律不得出场,严禁各甲指分包材料、机具设备等夜间出场。专业承包单位材料进场,自行负责保管和防护,总包单位不负任何责任,分承包方的材料、半成品、工机具以及附属和防护设施的短缺、丢失、损坏、污染全部自行承担。材料、料具进场不得随意占用总包现场场地,必须服从总包单位材料部门的指挥和安排,且材料、料具必须码放整齐,废弃材料及包装物必须及时清理回收,不得影响总包单位现场,否则按每次1000元处罚。材料进场计划应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人员的需要而进场,严禁材料到场后长时间不使用,占用施工场地。施工用剩余材料亦必须及时退出施工现场。一经发现未征得总包单位同意长时间占用场地的情况,罚款1000元,同时勒令其限期清运,勒令后仍不清运的,罚款按占用场地物品价值的一半进行处罚。借用总包单位材料必须办理借用手续,如不归还,则必须支付相应款项;使用总包单位的周转材料必须及时拆除,并运至能装车地点码放整齐,以便总包单位归还租赁站,如不及时拆除或不运至指定地点的,总包单位将安排人员拆除和运输,该部分人工费用由使用分包单位支付,并且该批周转材料的同期租赁费由分包单位支付;分包单位使用总包单位的周转材料,如不清理、修理、保养的,则以租赁站收取的相关费用进行双倍罚款;如造成周转材料报废、丢失,则以周转材料的原值进行双倍罚款。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