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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包对甲指分包管理规定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建设部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国家和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定,积极参加各种促进安全生产的活动;4)、分包方在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职的安全员,负责本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若无安全员,总包有权拒绝乙方工人入场作业;5)、分包方必须尊重并服从总包方现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6)、分包方应给所属职工提供必须、有效的住宿条件以及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等,若必要时还需佩戴面罩、眼罩、护耳、绝缘手套等其他的个人人身防护用品;7)、分包方自带的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必须是国家正规厂家的产品,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有效可靠;8)、分包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本单位员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9)、分包方必须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必须证件齐全,禁止私招乱雇,禁止使用离退休人员及未年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人;10)、分包方必须配备本单位施工作业所需的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11)因分包方原因发生的任何罚款均由分包方承担。3、消防保卫1、分包方必须认真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有关治安、消防及交通安全的管理规定,严格按总包方的消防保卫制度及建设单位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的特殊要求组织施工,并接受总包方的安全检查,对总包方或监理单位所签发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分包方应在其限定的期限内立即整改完成,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总包方或监理方要求的,总包方有权按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罚款单上报建设单位2、凡由于分包方管理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力或分包方工人责任造成的治安、交通、消防及其他等安全责任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分包方承担,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分包方负责赔偿,同时总包方有权对分包方进行经济处罚,起点为2000元上不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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