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装修用的移动式平台和门式架高度不得超过5米,且其底盘、刹车片、结构连接的稳固性均必须达到安全要求。作业面必须设2道防护栏杆。20.脚手架立杆、脚手板下方严禁用垫砖、码砖的方式作为下部支撑。21.现场堆放的砖、砌块、小模板等材料码放的高度均不得超过1.5米(四)、临时用电管理规定:1.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统一管理,经理部设一名临电管理负责人和一名现场电工负责人。分包单位在接用现场的一、二级配电箱(配电柜)时必须经过总包电工负责认的许可,否则,总包电工负责人可将视为偷电行为并将其所接线路拆除或没收。2.各分包队伍必须严格遵守项目制定的“安全用电管理制度”。3.现场临电设施的敷设和电工操作必须在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指导下进行。4.现场临电管理和维修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部颁《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5.现场凡属于独立的供电系统的施工用电必须实行TN-S接零保护系统的供电模式。现场用设设备必须达到三级配电、逐级漏电保护、专机专箱、一闸一机的供电要求。。6.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现场施工用电所需要的一级配电箱。二、三级箱、电表及其电源电缆由分包单位自己配备。7.分包单位的电箱、焊机等设备必须有自己单位的标识,并设专人保管。电箱内的布设应符合部颁规范和地区的要求。8.电工作业必须持有效的电工操作证。严禁非电工人员接拆电气设备和线路。9.现场严禁带电作业。电工在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拉闸断电,并设人看护。10.电气设备距三级开关箱不得超过3米,手持电动工具距开关箱不得超过15米。11.现场所有临时线路均不得拖地明敷设,不得直接接触任何金属物,不得用铅丝或裸导线绑扎,并严格防止带电线路受到轧、碰、砸、磨等机械外力。可采用绝缘线或绝缘勾吊挂的方法或盖木盒子等方式防止绝缘受到破坏。12.电缆架设时主要固定点要用瓷瓶固定。线路从室外架设进入楼内时,室外部分应用铅丝绷吊、以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