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2011年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森林防火是保护森林资源的重要工作。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状。一、控制指标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和行政措施,坚持“以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杜绝恶性事故,有效控制重大森林火灾,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保证全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每千公顷8次内,受害率控制在0.08‰内。二、领导、组织和措施(1)各村都要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负全责,并有专人专职负责森林防火的日常工作,把森林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2)村与各组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实行划片包干,责任落实到人员、地块,制定切实可行的森林防火措施。(3)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各村要利用各种办法采取多层次多形式有针对性的森林防火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4)预防为主,强化林区野外用火管理。要严格控制火源,坚决执行林区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对违章用火者,按《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火险期要实行24小时值班,对经常发生火灾的田边、路边、村庄周围,应加强巡逻,杜绝一切可能发生火灾的因素。(5)加强森林防火基础建设。各村要组建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并开展1次演习培训,提高对森林火灾的控制能力。(6)认真做好森林火灾的扑救、调度、汇报。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应积极组织人员扑救,并按规定的时间上报乡政府或林业站,在扑救过程中,应确保人员安全。(7)各村应积极配合林业部门或公安部门查处森林火灾案件。加大对火灾肇事者的打击力度。××乡人民政府(公章)村委会(公章)政府乡长(签字):村主任(签字):二○一一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