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合格验收标准,并无条件整改至合格,同时工期不予顺延。工期方面:按合同工期,提前或按期完工,工期不奖不罚;若乙方达不到本工程施工工期的要求,延误10天内每天向甲方支付200元违约金;延误11~30天每天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含前面的10天);延误31天以上每天向甲方支付1000元(含前面的30天),甲方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乙方必须按商丘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实行文明施工,工程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清、障清,若违反文明施工方面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从文明施工保证金及工程款中扣除相应发生的实际费用。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如发现转包或违法分包或偷工减料或以次充好的行为,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同时由承包人承担全部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其余按通用条款执行。20.争议20.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产生争议时:请项目行政主管部门调解;(2)并约定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其他21.工程分包21.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分包施工单位为:无。22不可抗力22.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按本合同通用条款执行。保险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发包人投保内容:无。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25.合同份数25.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补充条款1、如因工程质量不能保证、进度严重滞后的,经发包人对中标人作出相应处罚后责令其更换项目班子成员,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如更换后的项目班子仍不能对工程有改观的,发包人有权单方中止合同,其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3民工工资问题,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4、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须提交工程竣工图及其它有关资料;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