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5日内据此直接向乙方支付材料总价款的90%,剩余10%的货款在工程验收后一次性付清。Р2、本合同最终数量以实际结算数量为准。Р九、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Р1、本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运输,乙方负责运输及装车并承担运输及装车费用,运输方式按行业规定,货物的完好性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Р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Р十、质量、技术标准:Р 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技术、环保标准要求,放射性检测指标必须达标。Р十一、验收标准及方法:Р1、必须满足试验、检验规程的各项技术标准、指标等要求。Р2、按国家相应的质量、技术标准执行。Р十二、免责条:Р1、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5天内,向对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县级政府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双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Р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Р十三、其它:Р1、本合同经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双方确认的石材供应完毕,乙方将有关资料全部交付甲方后,甲方按合同价款支付完毕合同各方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Р2、合同内未尽事宜,合同各方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3、合同签订日期:2014年5月6日Р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Р采购方:新中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Р地址: 邮政编码: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Р电话: 传真:Р供货方:重庆欧成建材有限公司Р地址: 邮政编码: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Р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