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之一的,应当判定为超范围检查检验单:(一)无症状且无医学关联性的;(二)症状与检查部位或检验项目明显不符,违背医学常识的;(三)其它可以判断为超范围的情况。第五章点评结果的应用与持续改进第十八条我院医疗质量管理办公室应当对检查检验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检查检验单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检查检验单;根据点评结果,对医院在检查检验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并向医院领导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由检查检验单点评工作小组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第十九条我院将检查检验单点评结果作为重要指标纳入医院评审评价和医师定期考核指标体系。第二十条我院将点评结果纳入医师定期考核、相关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相关的奖惩制度。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我院将对开具不合理检查检验单的医师,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等措施;对于开具超范围检查检验单的医师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一个考核周期内5次以上开具不合理检查检验单的医师,应当认定为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离岗参加培训;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给予相应处罚。第二十二条检查检验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审核检查检验单的,我院将采取教育培训、批评、约谈等措施;对患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我院将按相关制度、规范、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第七章其他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件1检查检验单分析点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职责:1.负责制定、修订检查检验分析点评工作制度,点评标准。2.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组织落实。3.建立相关奖惩制度,并按要求落实。附件2检查检验单分析点评专家小组组长:成员:职责:1.贯彻执行检查检验分析点评制度。2.参加医院组织的分析点评会,为检查检验单点评工作提供专业技术咨询。附件3检查检验单分析点评工作小组组长:组员:职责:负责检查检验点评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