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不准动工;②未经检验和试验的材料不准使用;③未经批准的图纸和变更设计不得施工;④未经批准的施工工艺不准采用;⑤前道工序未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准进行;⑥不合格工程和手续不健全项目不予计量签证;⑦未经计量的工程项目不予支付,特殊情况应经研究后特殊处理。2、建立严格的现场质量登记和检查验收制度。要求承包人编制各种质量登记和检验测测试表格,要求按照一定的规定程序进行检查验收、做到有章可循。3、加强工序检查,严格检验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现场质量控制,主要包括对每一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前的检查;施工中各工序的跟踪、平行检测复查、抽查;对隐藏工程和重要部位则应加强各工序的追踪检查,签证把关。监理人员如果发现不合格有权要求及时改正和补救。4、坚持质量标准。承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要求、技术规范施工,监理工程师坚持对质量要求的高标准,决不能降低技术规范要求。对己出现的质量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坚决纠正,凡能采用补救措施,积极帮助承建单位及时进行补救工作;对于较严重的质量问题缺陷,坚持原则,进行返工、重做、补强处理,并重新进行质量检验和评定。3.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报3.1工程项目划分工程项目划分由施工单位根据施工部署提出初步方案,报监理审核,按监理审核意见修改后,报建设单位审核同意后,有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批准。施工质量检查与评定,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三级划分。3.2单位工程开工申报承包人在单位工程开工前7天内,将施工组织设计、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工艺试验成果、项目组织机构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文件资料报送监理批准,并据已批准文件向监理申请单位工程开工,满足开工条件后签发开工批复。3.3分部工程开工申报分部工程开工承包人先检查施工前准备工作,编报施工作业措施计划,进度计划、技术安全交底记录以及确认的工艺试验成果。并据监理的批准文件申请分部工程开工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