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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水业务管理规定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4KB

文档介绍
造成较大影响的停水作业,管网营运中心应在停水前一天以电子邮件形式向相关水厂发布出厂水量变化通知;在阀门关闭、管道冲洗及开启阀门恢复正常供水业务前20分钟,供水调度室要电话通知水厂中控室值班人员做好准备,阀门操作人员要合理控制阀门开度,配合水厂水泵机组安全运行。第十七条停水发起部门要制定详细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备足排水泵等机械设备,确保管道排水和工程施工按计划顺利进行。第十八条停水发起部门在实施停水作业工程时,要定时向供水调度室报告工程施工进度,主要施工节点完成后要立即向调度室报告。第十九条停水发起部门根据工程进度,通知技术部。技术部要在管道冲洗开始前1小时,派人赶赴施工现场,对管道冲洗时的水质进行现场检验,水质合格后通知作业人员恢复供水。第二十条如果工程施工预期会超出预定的停水时间,必须及时上报管网营运中心。管网营运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第二十一条停水工程结束,恢复通水后,发起部门须立即报告管网营运中心,由管网营运中心统一向相关部门通报销案。第六章非计划性停水作业的管理第二十二条非计划性停水作业主要是针对管道爆漏抢修或其它突发事故需要尽快停水的作业工程,由管网营运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第二十三条当需要进行非计划性停水作业时,管网营运中心在接到相关通报后,桂城范围30分钟、桂城范围外1小时内要核实停水范围、评估停水影响、制定关阀方案、实施关阀停水。第二十四条非计划性停水作业发生后,管网营运中心按照停水影响的范围和规模大小,向客户服务中心、供水事业总部通报备案。对预期影响面积超出10平方公里、影响人口超过10万人或停水时间超过24小时的,在经供水事业部总经理同意后,向公司办公室通报停水情况,并由办公室向南海区应急办、市政局等部门通报备案。第二十五条非计划性停水作业发生后,客服中心需要组织送水,以保障医院、敬老院、幼儿园、学校等重点单位的生活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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