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建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编委办,具体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3.提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落实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开齐开足开好每一门课。加强教学管理,分学科制定课堂教学基本要求,规范作业考试。普及教学信息化,引导教师规范教学管理,优化教学方式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加强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和学习方式,变革教学组织形式,创新教学手段,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深化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充分发挥教育质量评价的导向作用。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定期开展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及时反馈监测结果,分析原因,查找差距,提出整改意见,促进全市义务教育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组织实施单位:市教育局,具体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4.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始终将促进公平作为根本价值取向,高度重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教育,保障他们的教育权利。办好特殊教育。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快推进港北区、港南区、覃塘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以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扩大特殊教育资源。完善以随班就读为主体、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贵港市、桂平市、平南县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扩大办学规模和招生类别。支持承担随班就读残疾学生较多的普通学校加快设立资源教室,实施全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规划,到2022年,全市特殊教育资源教室71个,配备必要的教学康复设备和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专兼职教师及专业人员,为残疾学生提供个别化教育和康复训练服务。规范送教上门服务,为无法到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的多重或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必要的教育和康复服务。推进全纳教育,落实残疾儿童少年上学“一人一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应读尽读。深入推进特殊教育教学改革,扩大“医教结合”试点规模,拓宽特殊教育服务领域。到2022年,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