型:最近年度平效2万元(含)以上,得30分;1(含)-2万元,得20分;1万元(含)以下,得10分。特色型:最近年度平效1万元(含)以上,得30分;0.5(含)-1万元,得20分;0.5万元(含)以下,得10分。一、规划布局(160分)评分指标评分标准评分说明评分指标评分标准评分说明评分指标评分标准评分说明评分指标评分标准评分说明评分指标评分标准评分说明评分指标评分标准评分说明国内外客流聚集,最近年度客流量8000万人次以上(综合型),3000万人次以上(特色型)。(20分)步行街运营管理机构需提供客流量统计方法,说明该统计方法的合理性和真实性。综合型:最近年度客流量8000万人次以上,得20分;5000-8000万人次,得10分;5000万人次以下,得5分。特色型:最近年度客流量3000万人次以上,得20分;1500-3000万人次,得10分;1500万人次以下,得5分。效益显著(60分)吸纳就业能力强,每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吸纳就业100人(含)以上。(20分)统计为街区经营、管理和服务的直接从业人员,每万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吸纳就业100人(含)以上,得20分;100人以下,得10分。消费者评价美誉度高。(20分)委托第三方进行的消费者评价调查,满意度90%(含)以上,得20分;80%-90%,得10分。经营者评价满意度高。(20分)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商户评价调查,满意度90%(含)以上,得20分;80%-90%,得10分。修订说明:1.修订背景1.1本评价指标是对《高品位步行街评价指标(试行)》修订和完善。1.2本评价指标用于指导全国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2.适用范围2.1本评价指标适用于综合型步行街和特色型步行街。2.2本评价指标从规划布局、环境设施、功能品质、智慧水平、文化特色、管理机制和综合效益七个方面开展评价,总分1000分。2.3本评价指标根据发展需要适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