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中心敬老院与供货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简报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们的健康,乃至生命的安危。要完善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必须与供货方签订食品安全协议,严禁“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食堂。2018年7月3日,为确保供货商食品的品质与卫生安全,维护敬老院老人的饮食健康,敬老院董院长组织了与供货商的食品安全会议,会议期间学习了食品安全条例,并就食品安全协议进行了商讨,供货商要保证产品的品质规格、卫生安全及营养成分均符合卫生标准,数量要足,价格要公正合理,保证食物新鲜,不得贩卖不合格、未经检验检疫的食物。若因供货商出售的食品导致食用人员出现健康损害如食物中毒等情况,经查明属实时,供货商必须负法律责任及赔偿责任。经双方同意,签订了食品安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