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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老院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017)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4 |  大小:53KB

文档介绍
人员调度,组织后勤保障,保障应急处理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工作计划和领导指示,在敬老院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的宣传预防工作,并对开展工作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及时向领导小组反馈检查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建议。二、?日常工作开展1、?気善制度。根据上级先关部门的指不,制定気善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制度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强化督查。以各项食品卫生制度落实为重点,结合敬老院其它安全工作,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3、?落实职责。院长为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食堂管理人员为第一负责人。4、?加强教育。加强对入住老人的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通过知识讲座等形式,丰富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提高自觉性和责任感。三、?应急处置程序(一)及时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敬老院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院长)要在半小时内向镇主管领导报告,报告内容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地址、时间、事故人数、主要临床表现等。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向民政局领导汇报。并要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二)?立即抢救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立即将中毒者送医院(120)抢救。(三)?保护现场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后,院领导在向有关部门及领导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食物,事故老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于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事故老人的排泄物、呕吐物要保留,提供留样食物。(四)配合调查处理院相关人员,要配合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如实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况。将事故老人所吃的食物、进餐人数,事故老人的主要反映,可疑食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工烹调的方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四、事故责任追究对事故延报、谎报、瞒报、漏报或处置不当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总寨敬老院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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