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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财产物资报废管理制度(含流程图)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36KB

文档介绍
**医院财产物资报废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规范医院财产物资的报废的手续与程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固定资产的报废(一)不能继续使用或因继续使用而产生较高费用的固定资产,可提请报废。(二)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报废申请单,写明固定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和报废原因,经专业人员或职能部门鉴定小组鉴定,报请医院领导、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三)固定资产实物的处置级处置收入,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处理。(四)固定资产的报废若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则由直接责任人按资产余值承担损失;特殊情况另行处理。二、库存物资的报废(一)库存物资是指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资,主要指药品、卫生材料、物资仓库管理的各类商品。(二)库存物资出现毁损、过期或返修无法进行正常二次使用时,仓库管理部门应提出申请报废。(三)仓库管理部门提出报废申请,必须列出报废清单,与报废的原因,经专业人员或主管的职能部门负责人鉴定,必要时组织鉴定小组鉴定,报财务部门、医院分管领导、院长审批后报废。(四)报废库存物资,若是人为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损失由直接责任者承担。(五)报废残值收入的处理报废处理完成后,提出报废申请的职能部门应书面通知财务部门开具收据,出纳人员收取款,会计凭报废申请、出纳签章的收据作相应账务处理。四、附注(一)本制度自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由财务部负责解释。(二)附:财产物资报废流程示意图财产物资报废流程示意图固定资产或库存物资需要报废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使用部门申请报废主管职能部门鉴定并加具意见1.报废清单:名称、规格、数量2.报废的原因分析财务部门审核医院领导审批是达到规定金额上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处置并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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