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乙方,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3、甲方为乙方学生提供顶岗实习岗位的工作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实习工作量由乙方按照《劳动法》核定安排,实习生因个人原因终止学习,甲方不予出具实习鉴定。4、实习期间,甲方为乙方学生提供以下待遇:(1)工作餐:甲方按正式员工标准免费提供班中餐;如无,提供每日元工作餐费补贴。(2)实习津贴:甲方按每人每月元的标准核定乙方学生实习津贴,实习津贴统一由甲方实习管理部门根据出勤情况对实习生进行综合考评后按期交给乙方由乙方实习管理部门统一发放。(3)加班费:入甲方需要乙方实习学生加班,应按标准发放加班费。二、乙方责任1、乙方在甲方提供的顶岗实习工作基地建立校企、合作工作实习实训基地;并结合甲方工作实际,组织教师积极进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课程开发。2、乙方为甲方提供定期的员工培训,并负责把员工培训课程开发成企业培训教材,提供给企业员工培训专用。3、根据甲方要求,派遣品行良好、身体健康的学生(以班、组为单位)人到甲方实习,并按照甲方用人需求组织学生进行“订单班”培养。(名单附后)4、学生实习期间,乙方指派专人协助甲方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及时处理实习中的有关问题。5、乙方负责统一提供实习课程要求。6、所有岗位的学生实习期内发生责任事故,当事人拒不承担责任时,由乙方协助甲方追究其责任并给予严肃处理。7、实习期间,为保证甲方对实习生培养工作的正常秩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实习生。8、实习期间,乙方要求学生返校须提前通知甲方人事部门,经甲方人事部门同意后统一安排实习生返校。9、实习生因各种原因离开实习岗位时,应在岗位后的三日内办理完毕离岗手续,乙方应协助甲方督促其办理。二、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后订补充协议。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北京财贸职业学院信息物流系(盖章)(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