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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安全管理部工作职责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doc  |  页数:9 |  大小:43KB

文档介绍
撑系统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线荷载大于15KN/M的模板支撑体系未进行专家论证;使用挑脚手架时应对悬挑构件的设置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5.2.拉闸与合闸程序5.2.1.基本程序5.2.1.1.项目部主动实施“拉闸”时,拉闸通知应抄送本公司管理层及工程管理部;整改完毕后由本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合闸评估,合闸通知发送范围同拉闸通知。5.2.1.2.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实施“拉闸”时,拉闸通知主送项目部,抄送本公司管理层及区域品质管理部;整改完毕后由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合闸评估,合闸通知发送范围同拉闸通知。5.2.2.“质量安全拉闸”程序5.2.2.1.项目部应随时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自行评估;当项目出现5.1.1条规定的任意情况之一时,项目部应立即对本项目实施“质量安全拉闸”。5.2.2.2.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区域品质管理部及集团工程管理部在对项目进行评估检查时,如发现项目出现5.1.3条规定的任意情况之一,应立即实施“质量安全拉闸”。5.2.2.3.项目被拉闸后,应立即组织停工整改,消除项目存在的风险;5.2.2.4.整改完成并经自检合格后:项目部或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拉闸的,由项目部向所属公司工程管理部提出合闸申请;6.鼓励及处罚措施6.1.除5.1.1.7条、5.1.1.8条外,项目部对本项目主动实施质量安全“拉闸”的,公司将不追究项目部管理责任。6.2.项目部主动拉闸及一线公司工程管理部拉闸的,不计入“公司拉闸”的“质量安全拉闸”项目数量计算范围。6.3.项目应实施“质量安全拉闸”而项目部未主动拉闸,经上级部门实施“质量安全拉闸”时,项目经理须承担管理责任。6.4.实施“公司拉闸”且情节严重,经集团或区域管理层批准,该公司须调整经营计划、放缓发展速度。行业资料本文至此结束,感谢您的浏览!(资料仅供参考)下载修改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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