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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规程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2KB

文档介绍
地督查前或督查时进行核查。4.结果反馈。督导评估结束时,督导组向幼儿园口头反馈督导评估意见,并听取幼儿园的说明和申辩。教育督导机构根据督导组报告、幼儿园自评报告、社会公众意见、对教职工和家长反映问题的核查结果,于实地督导结束后两周内形成督导意见书,发送幼儿园。(三)工作总结1.总结经验与问题。督导组成员对本次实地督导评估组织实施过程中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可能的问题解决办法进行讨论,并形成简单的书面材料交县级督导机构,为改进今后听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提供参考。2.材料整理归档。检查组整理本次评估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含幼儿园的自评报告和相关文件、本次评估的相关数据、给幼儿园的督导意见书等,交县级教育督导机构建档保存。四、督导评估工作要求(一)加强学习,提髙水平督导组成员需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重点掌握《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文件,掌握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方法和实地督导检查的工作程序。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检查中要严格标准,统一尺度,努力提高水平。要深入实际,准确把握真实情况,对重点内容要分析透彻,对被督导单位的评价,要言之有据,公正客观。要坚持原则,依法办事,建议中肯,敢讲真话。切忌简单草率、流于表面。(三)?尊重基层,作风民主。检查中要尊重基层干部、教师、群众,态度谦和。安排工作、形成意见时,要充分与被督导单位沟通、交流。维护被督导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干扰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切忌盛气凌人,粗暴干涉。(四)?廉洁自律,注意安全。检查中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教育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办法要求,廉洁自律,不接受宴请,不住高档宾馆,不收受礼品、礼金,不向地方提与工作无关的个人要求。制止挂欢迎横幅标语、组织师生迎送。轻车简从,简化接待。注意交通、财物和饮食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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