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明昌驾驶辽C3344A号中型普通客车沿沈海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179KM+400M处时车辆熄火,车辆停在行车第三车道。芦明昌让同行人员下车到车后方放置警示标识时,辽C3344A号中型普通客车被后方同在第三车道王徐旭驾驶的辽BHB979/辽BH0E6挂解放牌半挂车追撞侧翻。现场人员拨打120、122和119报警电话,救援人员陆续到达现场开展救援,事故造成三人当场死亡,两人经医院抢救数小时后无效死亡,轻伤七人,三人没有受伤。(二)应急处置情况事故发生后,营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人员及时赶赴现场,指挥现场勘查和救援工作。消防和急救部门到达现场,进行救援和对伤员的抢救工作。同时交警支队紧急成立8.15较大交通事故指挥部,成立八个工作组。现场勘查组,负责事故现场勘查和清理工作;交通分流组,负责现场勘查和清理现场时的分流和疏导工作;事故调查组,负责调度安排全市事故处理领导和人员分成若干小组对事故各方当事人、相关人员、相关证据进行调查取证;检验鉴定协调组,负责协调法医、司法鉴定机构对死者尸检、车辆安全技术状况、速度以及当事人的酒检、毒检等;医疗救治协调组,负责协调盖州中心医院和盖州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以及医疗卫生部门,按照规定提前支付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做好伤者救治工作;善后接待组,负责做好死者家属接待安抚工作,协助办理有关尸检和尸体处理手续工作;信息上报组,负责事故信息材料收集工作,及时、准确向各级机关报送事故有关情况;事故深度调查组,负责进一步深度调查事故成因,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法律责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救援、勘查、分流等工作,现场清理完毕,事发路段全面恢复交通。三、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1.王徐旭驾驶辽BHB979/辽BH0E6挂解放牌半挂车沿沈海高速公路由北向南行驶至179KM+400M处时,没有发现已经停在同车道的辽C3344A号中型普通客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追撞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