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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勘察设计质量承诺制管理细则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74KB

文档介绍
、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医疗建筑和教育建筑。3、单体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4、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米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5、单体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以上的室内儿童活动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6、大跨屋盖建筑。7、地质结构复杂的地基勘察项目。8、超限高层建筑工程以及其他超出国家技术规范的建筑工程。9、单跨40米以上或多孔跨径总长100米以上的市政桥梁。10、城市地下管廊、大型污水处理厂、全地下式的泵站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11、勘察设计单位认为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其他项目。注:《消防法》第七十三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含义:(三)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附件4太原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意见书(试行)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第一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单位和人员名单的公告》(晋政办字【2019】148号)要求,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我院对单位报送的工程施工图消防设计文件进行了技术审查。工程概况:工程地址:XXX。设计单位:XXX。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XXX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XXX平方米。建筑高度:XXX米,层数:XX层。使用功能情况说明。审查范围新建(扩建、改建、室内外装修、建筑保温、用途变更)项目。审查内容:1、建筑类别和耐火等级、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建筑防火构造、安全疏散设施、灭火救援设施、消防给水和消防设施、供暖、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防火、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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