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责任意识,确保质量事故为零、安全生产事故为零,现郑重承诺如下:Р(一)我单位依法取得勘察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勘察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勘察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Р(二)我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并对其勘察的质量负责。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Р(三)我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Р(四)我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Р(五)我单位承诺在建设工程勘察中未履职履责到位按以下原则处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按其规定从严、上限处罚。勘察单位(公章):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电话:委托代表人:电话:Р篇三:勘察单位质量责任承诺书。Р附件3: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