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一次。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中介机构的培育、引进和监管工作。Р3、建立清退淘汰机制。按照“公平公开、优胜劣汰”的原则,建立中介机构“黑名单”制和清退淘汰机制。中介机构出现超期办结、不按标准收费、暗箱操作、虚假报告、丧失诚信等行为以及违反市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规定的,对其实行曝光,上“黑名单”,在一定范围和时限内限制其开展业务。中介机构连续出现上述行为或累计两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备案资格,清退出**市中介服务市场,两年内不得进入。Р七、有关要求Р(一)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各类文件制定、对中介机构实施备案、确定设置窗口机构、外埠中介机构引进的组织协调、“中介超市”运行及人员入驻前期准备、管理机制的建立及日常管理和考核等项工作,涉及的相关工作由其他部门做好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与市政务服务中心配合做好本行业所管辖中介机构的引进、审核、申请备案、推荐、组织中介机构入驻、填写《中介事项服务告知单》(见附件4)等项工作。Р(二)严明工作纪律。中介机构引进、备案、入驻等项工作要在公开公平、充分竞争的原则下进行,市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中介机构进驻“中介超市”所有相关工作,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查处。Р(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等舆论媒介,及时宣传组建中介超市目的意义,增强中介组织的参与意识,强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筹建氛围。Р附件1:《第一批拟进驻“中介超市”设置服务窗口的中介机构类型》Р附件2:《中介机构进驻**市“中介超市”设置服务窗口申请表》、《中介机构从业人员信息登记表》Р附件3:《备案登记申请书》、《申请备案并进驻“中介超市Р”的中介机构明细表》、《进驻“中介超市”设置服务窗口中介机构推荐表》Р附件4:《中介事项服务告知单》Р Р**市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Р201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