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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汽车运价规则》和《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2009年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16 |  大小:75KB

文档介绍
吨箱三种,国际标准集装箱分为20英尺、40英尺箱两种。第二十二条 道路货物运输根据营运形式分为道路货物整批运输、零担运输和集装箱运输。第三节 计价规定第二十三条 运价: (一)整批货物运价:指整批普通货物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吨千米运价。(二)零担货物运价:指零担普通货物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千克千米运价。(三)集装箱运价:指各类标准集装箱重箱在等级公路上运输的每箱千米运价。第二十四条 在计算货物运价时,应当考虑车辆类型、货物种类、集装箱箱型、营运形式等因素。第二十五条 运费计算: 整批货物运费=整批货物运价×计费重量×计费里程+车辆通行费+其它法定收费零担货物运费=零担货物运价×计费重量×计费里程+车辆通行费+其它法定收费重(空)集装箱运费=重(空)箱运价×计费箱数×计费里程+车辆通行费+其它法定收费包车运费=包车运价×包用车辆吨位×计费时间+车辆通行费+其它法定收费。第二十六条 运费以元为单位。运费尾数不足1元的,四舍五入。第二十七条 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价格按双边或者多边汽车运输协定,根据对等原则,由经授权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商确定。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汽车客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管理。第二十九条 本规则由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第三十条 本规则自2009年9月1日起执行。1998年交通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汽车运价规则》(交公路发〔1998〕502号)同时废止。道路运输价格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运输价格管理,保护旅客、货主及其他消费者和道路运输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道路运输价格管理以及道路运输经营者的价格行为,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国务院价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全国道路运输价格管理政策,指导各地道路运输价格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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